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17-12-01
 标题:物业对小产权住户的取暖收费漫天要价政府要管
内容:

我们是中旺镇楼区的小产权住户,煤改燃使得楼区供暖都用天然气了,中旺镇上的几个小区物业(楼盘的开发者)联合发文:取暖费按建筑面积收取25元/㎡,管道维修费2元/㎡,其实就是收取暖费27元/㎡。小区居民以村民居多增加负担不小,而且物业取暖期和停暖期都不按国家要求执行,虽然是小产权,希望政府给他们划出底线,不能让百姓任意宰割。国家明文规定取暖费按使用面积收取,对收费数额也应该有个要求吧?在十九大胜利召开,社会环境和政治风气都改变了很多,希望政府履职尽责对于这种侵害群众利益的事绝不手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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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7-12-13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中旺镇政府回复,关于您反映的物业对小产权住户的取暖收费漫天要价的问题,中旺镇政府工作人员立即了解情况。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今年各住宅小区供热锅炉进行了“煤改燃”,造成了供暖价格上涨。国家规定的取暖费收取标准不适用于小产权楼房,中旺镇政府建议小产权房参照大产权房收费标准收取取暖费,中旺镇政府没有权限订立小区取暖费收取标准。现上级有关部门还未确定今年取暖费的统一收费标准,中旺镇政府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统一定价,待上级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中旺镇政府会严格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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