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宋**   提问时间:2017-11-29
 标题:天津静海区津泊湾水岸澜轩业主联名举报信
内容:

天津静海区津泊湾水岸澜轩业主联名举报信

现举报,开发商“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销售人员,采取欺诈手段,编制名目,在合同价外另行收取高额费用,诱骗购房者买房行为。

我们在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用》约定的合同价之外另行支付了8万至15万的费用。

业主们大部分是在2016年10月之后相继在津泊湾售楼处购买的房子,开发商销售人员在销售开始时,以所谓的电商可以抵房款,并享受一口价、折扣价等优惠条件,诱骗我们缴纳费用。我们购房过程中都是遇到相同的情况,即必须先交10万或17万不等的订金才可以买房,我们认为这些都是房款,早晚都要交,还能享受优惠,就跟首付款一起缴纳了这笔费用,余款办理贷款。在签订完购房合同,办理完所有购房手续后,发现这笔费用中,只有2万元算在房款里,另外8万(15万)并没有包含在购房合同的总房价款里,购房发票也不包含这笔费用。这笔费用,开发商仅仅给我们开具了收据(有的没开),收款内容为服务费,收款的盖章单位分别是“天津华宸广告有限公司”、“天津恒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天津启新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廊坊市浩恒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经交款银行银联查询,收款单位分别是“天津市天地大方办公设备销售”、“南湖家电商行”、“上海棋洋装饰布有限公司”、“上海市集善方服装经销部”等等。交易摘要显示“消费”。我们认为,这种采取欺骗手段、违规加价收款乱象损害了购房者的经济利益。

事情发生后,我们分别找到开发商、天津静海区房管局、天津静海发改委、天津市发改委网站和天津市政府88908890热线……投诉反应情况。开发商和天津各级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互相推诿扯皮,不作为。开发商编造了一个收款单位陷阱,而静海房管局和发改委不仅不彻查,还包庇纵容,替开发商说话。

对照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商品房销售价格大检查通知,我们认为开发商“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此楼盘目前仍处于销售状态,为避免后来购房者重蹈覆辙,我们强烈请求您们主管部门严厉查处开发商违法违规行为,希望您们尽快处理上述问题,退给我们电商费,返还我们的血汗钱。谢谢!

2017年11月28日

联名举报人:

陈思颖,杜建颖,宫艳凤,郝欣,刘向楠,刘洋,李欣桐,李菊玲,李奕琳,张双双,李慕华,李俊红,孟祥萍,彭善勇,秦颖,齐海玲,宋**,石玲玲,王鸣,王雪澄,王浩,王丽英,王振红,魏俊丽,许广建,于洋,叶灵丹,周广锋,张玉,耿赛晓,许成雷,王玉兰,韩斯羽,垢清洪,赵芸霞,王宝悦,王豹,刘志红,王建娟,李小波,姜华,白文辉,尤朝锐,郑羽晨,王岚,许先英,黄超,杜红梅,国立华,孙单单,陈爱国,王环平,张军,高瑞,柴兵茹,陆俊,左如峰,夏芳芳,程立业,郭晓瑞,赵红廷,肖明,赵肖宏,张科研,王宁,刘东东,刘宝华,孙红,廖志婷,张维维。。。。。。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7-12-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宋**”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6日



尊敬的“宋**”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房管局回复,了解您的诉求后,需要您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下一步进行调查。目前,区房管局已与开发商取得了联系,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情况的说明。现房管局已启动调查,将继续重点跟踪关注,发现违规坚决查处。就其中提到的物业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问题需进一步了解,相关问题正在协调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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