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区津泊湾水岸澜轩业主联名举报信
现举报,开发商“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销售人员,采取欺诈手段,编制名目,在合同价外另行收取高额费用,诱骗购房者买房行为。
我们在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用》约定的合同价之外另行支付了8万至15万的费用。
业主们大部分是在2016年10月之后相继在津泊湾售楼处购买的房子,开发商销售人员在销售开始时,以所谓的电商可以抵房款,并享受一口价、折扣价等优惠条件,诱骗我们缴纳费用。我们购房过程中都是遇到相同的情况,即必须先交10万或17万不等的订金才可以买房,我们认为这些都是房款,早晚都要交,还能享受优惠,就跟首付款一起缴纳了这笔费用,余款办理贷款。在签订完购房合同,办理完所有购房手续后,发现这笔费用中,只有2万元算在房款里,另外8万(15万)并没有包含在购房合同的总房价款里,购房发票也不包含这笔费用。这笔费用,开发商仅仅给我们开具了收据(有的没开),收款内容为服务费,收款的盖章单位分别是“天津华宸广告有限公司”、“天津恒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天津启新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廊坊市浩恒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经交款银行银联查询,收款单位分别是“天津市天地大方办公设备销售”、“南湖家电商行”、“上海棋洋装饰布有限公司”、“上海市集善方服装经销部”等等。交易摘要显示“消费”。我们认为,这种采取欺骗手段、违规加价收款乱象损害了购房者的经济利益。
事情发生后,我们分别找到开发商、天津静海区房管局、天津静海发改委、天津市发改委网站和天津市政府88908890热线……投诉反应情况。开发商和天津各级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互相推诿扯皮,不作为。开发商编造了一个收款单位陷阱,而静海房管局和发改委不仅不彻查,还包庇纵容,替开发商说话。
对照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商品房销售价格大检查通知,我们认为开发商“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此楼盘目前仍处于销售状态,为避免后来购房者重蹈覆辙,我们强烈请求您们主管部门严厉查处开发商违法违规行为,希望您们尽快处理上述问题,退给我们电商费,返还我们的血汗钱。谢谢!
2017年11月28日
联名举报人:
陈思颖,杜建颖,宫艳凤,郝欣,刘向楠,刘洋,李欣桐,李菊玲,李奕琳,张双双,李慕华,李俊红,孟祥萍,彭善勇,秦颖,齐海玲,宋**,石玲玲,王鸣,王雪澄,王浩,王丽英,王振红,魏俊丽,许广建,于洋,叶灵丹,周广锋,张玉,耿赛晓,许成雷,王玉兰,韩斯羽,垢清洪,赵芸霞,王宝悦,王豹,刘志红,王建娟,李小波,姜华,白文辉,尤朝锐,郑羽晨,王岚,许先英,黄超,杜红梅,国立华,孙单单,陈爱国,王环平,张军,高瑞,柴兵茹,陆俊,左如峰,夏芳芳,程立业,郭晓瑞,赵红廷,肖明,赵肖宏,张科研,王宁,刘东东,刘宝华,孙红,廖志婷,张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