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车**”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热电厂回复,关于您反映的“更换证明”问题,热电厂的回复意见是:热电厂第一次出具的是您自愿离职证明,而不是您所反映的辞职证明。开此证明时由于当时区帮扶办催的比较紧,热电厂仅凭劳资人员印象开具证明,而没有查阅相应档案,后于11月20日调取了您的档案资料,经查,您当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劳动者过失,所以,热电厂对第一次的证明进行了重新修改,经与帮扶办联系准许更换后,上报了客观反映您当时真实意愿的劳动者过失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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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