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举报,开发商“天津安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销售人员,采取欺诈手段,编制名目,在合同价外另行收取高额费用,诱骗购房者买房行为。
我们在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用》约定的合同价之外另行支付了8万至15万的费用。
业主们大部分是在2016年10月之后相继在津泊湾售楼处购买的房子,开发商销售人员在销售开始时,以所谓的电商可以抵房款,并享受一口价、折扣价等优惠条件,诱骗我们缴纳费用。我们购房过程中都是遇到相同的情况,即必须先交10万或17万不等的订金才可以买房,我们认为这些都是房款,早晚都要交,还能享受优惠,就跟首付款一起缴纳了这笔费用,余款办理贷款。在签订完购房合同,办理完所有购房手续后,发现这笔费用中,只有2万元算在房款里,另外8万(15万)并没有包含在购房合同的总房价款里,购房发票也不包含这笔费用。这笔费用,开发商仅仅给我们开具了收据(有的没开),收款内容为服务费,收款的盖章单位分别是“天津华宸广告有限公司”、“天津恒业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天津启新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廊坊市浩恒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经交款银行银联查询,收款单位分别是“天津市天地大方办公设备销售”、“南湖家电商行”、“上海棋洋装饰布有限公司”、“上海市集善方服装经销部”等等。交易摘要显示“消费”。我们认为,这种采取欺骗手段、违规加价收款乱象损害了购房者的经济利益。希望您们尽快处理上述问题,退给我们电商费,返还我们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