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年从电厂下岗,电厂给我们办了下岗证和失业保险。现在区政府给我们退伍军人下岗人员重新安置工作,可是帮扶办说我们是辞职不给安置,我们有失业保险,为什么说我们辞职呢?(劳动法有规定,辞职不享受失业保险),请领导给我们帮着解决解决。
尊敬的“车**”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4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民政局回复,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民政局已与您取得联系,告知您目前我区正在对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非本人原因失业退役人员进行帮扶再就业。经查,您失业原因为劳动者过失造成,属于个人原因,所以不在帮扶范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