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17-11-13
 标题:投诉静海物美超市加班没有加班费
内容:

是这样的我妈在物美超市工作,人事部说的是每天八小时。但可以很客气的说几乎很少有八个小时就能走的时候,走了经理就不乐意。到点你还得干活少几个小时,关键是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这不是和劳动法相悖吗?关键物美定期盘货换货架,静海百业公司是上班时间做,物美是闭店以后做,也就是用自己的时间做。每天都得十一点多才能完事,关键碰上大盘货可以到第二天,这也是无私的没有加班费,晚上加班这么晚也是白加。劳动法又成了摆设了。我还在上学每天看到老妈这么累很不忍心,物美里边都是三四十的大妈,有必要用人这么狠吗?

归根结底就是物美老加班且没有加班费,盘货到第二天凌晨也是白干。有每个员工打卡记录为证据,一查就知道。我就希望要么支付员工该有的加班费,要么到点让人走。希望有关部门管一下这个企业!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7-11-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0日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经多次联系,2017年11月21日上午11点天津物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携带相关资料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调查询问。经查:静海物美超市全称为天津市物美未来东胜超市有限公司,是天津物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子公司,因天津市物美未来东胜超市有限公司的行业特点,2017年1月13日经静海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天津市物美未来东胜超市有限公司每日工作7小时,每月休息6天,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166.64小时,每年总工时不超过1999.68小时。如确实需要员工加班,员工可自己写申请报人资部,人资部会安排调休,实在安排不了调休的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员工加班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