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园里自2016年开始供热(新小区).但今年自市政府发布2017年11月1日起开始供热后,到目前为止,仍未供热.据个人了解为小区内循环泵故障.期间不同人次有反馈问题,但是一直未得到解决.
既然市政府规定从1日开始供热,但到目前为止,未供热期间属于什么问题?未享受供热待遇的居民属于自认"倒霉"吗?
管道检修工作早已开启,为什么到供热时还有问题?是开始检查的时间太晚?是人员不足?是土法故障?还是长期问题未得到解决?
新小区使用1年后的泵组就故障了,是保养问题?还是质量问题?
居民应该享受的待遇福利未得到时应如何申诉该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