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17-11-01
 标题:梧桐公社无法如期供暖,投诉物业及供暖部门不作为互相推诿
内容:

按照市政府规定,2017年11月1日全市正式开始供暖,然后位于团泊西区的梧桐公社却无法如期供暖。当时开发商为了能按购房合同如期交房,在各项设施没有达标的情况下强行交房,业主为了拿到钥匙交纳了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其中,取暖费为物业(天津深实营家物业)代收,收据是开发商公章,供暖合同执行方为科汇热力。然而,在本年供暖季到来之时,开放商私自将原设计用于改善民生的菜市场私改为供暖锅炉房,即便如此也没能如期达到供暖条件,请相关部门责成:1.私自篡改建筑性质是否合理合法?2.不能如期供暖需要赔偿广大业主的损失,有合同为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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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7-11-17   是否超时:

尊敬“王*”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8日



尊敬“王*”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团泊新城委回复,因团泊新城西区目前尚未建设集中供热站,为保障今年入住小区供热须采取分布式热源点来满足梧桐公社和香醍名邸两个小区居民的供热。为保障两个小区供热,经研究,利用现在菜市场(已建成,面积1000㎡)由科慧热力公司应急改造为临时供热站,使用周期为一年,待明年西区正式集中供热站建成后,立即恢复原貌。同时为满足居民生活需求,计划在项目周边建设临时菜市场满足周边百姓需求。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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