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的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建设嘉园二期大产权的房子,从去年收房开始被物业强行收取供暖且按建筑面积收取的,未给开局供暖公司的正规发票,物业公司代收暖气费属于合法的吗,物业公司可以随意给取暖费定价吗,我们在市里的房子都是25一平米,且按套内面积收取,都有供暖公司的正规发票,希望相关领导能够重视解决这个乱收费问题
尊敬“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日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独流镇政府回复,独流镇建设嘉园二期供暖不享受供暖补贴,且今年煤改燃,供暖成本剧增,故收取费用较高,另该物业公司亦是供暖公司。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