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委区政府领导,您好!
本人2017年8月13日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关于大邀铺村搬迁有房无户选房问题的咨询,以下是上次留言的内容:
本人是子牙镇大邀铺村村民,自幼生长在大邀铺村已有60余年。由于工作原因户口已迁出本村,但本人和爱人及老父亲一直居住在村里的房屋(房主姓名为本人)。2009年政府出台子牙镇大邀铺村搬迁相关政策,本人和爱人符合政府制定的搬迁选房政策规定(可在搬迁时选择90平米住房)。2016年大邀铺村开始实施整体搬迁,本人积极配合政府搬迁工作,完成了对现有房屋的测量评估并首批签订了房屋补偿协议,于2016年7月15日按政府政策要求将9万余元选房款交齐,等待统一摇号选房。2016年8月我接到通知说政府出台新政策,本人和爱人由于无本村户籍不具备选房资格。期间多次与子牙镇政府静海区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咨询沟通,问题始终未能解决。2017月2月9日蔺雪峰区长召开区长办公会议并于2017年2月15日形成会议纪要原则同意无户籍人员换房要求的处置意见。2017年6月23日在北方网政民零距离平台上有和本人有类似情况的相关咨询回复,内容如下:要求子牙镇配合区法制办尽快出台政策妥善安置此类村民。
区政府在8月21日和9月1日给我回复的内容是: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您好!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认真研究。
现在已经10月中旬了,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请问相关部门的研究结果是什么?什么时候能解决我们选房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