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17-09-26
 标题:静海热力公司 停暖还交钱么
内容:

静海热力公司 停暖还交钱么

不是说 不供暖了就不用交钱么 之前发投诉河源热力的帖子 无缘无故的不见了!好神奇!

不是说规定了 业主不供暖 不用交热损么?? 为什么还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7-10-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恒源热力有限公司回复,根据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和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建公用(2010)1195号)文件规定的附件: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的第六条:暂停用热期间,每个供热期热能损耗补偿费收取标准为以面积计算方式的供热采暖费的20%,非居民用热户从2010-2011供暖期开始收取,居民用热户从2011-2012供热期开始收取。综上所述,您所述停暖不交热能损耗费一说不符合此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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