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领导
你好!
本人的父亲已经七十多岁的高龄了,一九八零年在大队上班被城关乡调去曹官庄修电而被电残,导致双手致残,一九八零年被电到一九九八年才解决,当时是陈立东给解决的,老父亲农民一个大字不识几个也不懂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所以当时一次性给了两万多块,现在父亲因为当年的电伤留下很多后遗症,双手无法正常活动,吃饭都很费劲,而且天天都喘不过气来,走个十几米都要喘一喘才能继续走,去很多医院检查都说和当年被电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我的父亲年轻时没被电身体肯定比现在好,而且鉴定残废等级只给鉴定三级残废,那么严重只给鉴定三级残废太不合理了!别人只是伤了一根手指头都是三级残废,我父亲双手致残也只给坚定三级残废真的是很不合理,说句难听的,要是领导的家属也不会轻易的解决当年的事情,而且也不会给你鉴定三级残废!而且现在有的家里好几套房家具都是红木的,还吃着低保一个月上千块,希望领导们让那些该拿低保的拿低保,不该拿的一律拿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