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孙**”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教育局回复,教育局非常重视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工作,要求各学校认真落实《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暂行)》(津教委〔2014〕2号)的文件规定,学校要统筹协调,严格控制各学科学生家庭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三、四年级家庭作业不得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家庭作业不得超过1小时。小学托管班时间要用于完成家庭作业。初中学生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切实保证学生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您反映的问题应该是个例,如您有其他问题请与教育科联系说明具体情况,教育科电话2894255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