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17-09-20
 标题:如何快速有效地确认我区的“平改房”和“新民居”的合法性
内容:

自今年4月,史上购房最严“限购令”实施以来,很多人没有再购买新建商品和二手房资格,目标转向周边地区。静海以独流镇为代表的“新民居”销售市场异常“火爆”,宣传广告满天飞,“70年大产权”、“不限购”。

与销售人员现场了解,称这些房是“平改房”或“新民居”,而且承诺180个工作日可办理《房地产权证》。通过百度百科了解,“新民居”需要由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农工委的审批和批准的,在政府网站有公示。可就目前了解,静海地区好像没有“新民居”项目。这个问题以独流镇为代表,沿伸梁头、陈官屯、中旺等镇也有,项目双手“数不清”。

独流:嘉华园、佳宁园、汇福千禧园、幸福花都等;

梁头:林海家园等;

陈官屯:运河新城等;

中旺:金泰峰家园等;

请问这些“平改房”和“新民居”的是否像销售人员描述的那样具有合法性?如何能快速有效地确认其合法性?如果不合法,我区有关部门是如何快速有效处理的?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7-09-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7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国土分局回复,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国土分局高度重视,针对您提出的如何快速有效确认我区“平改房”及“新民居”合法性问题作如下解释:

经梳理核实,市民提出的“平改房”及“新民居”说法不合法。针对全区范围内违规建楼势头不断蔓延的现状,区委区政府更加高度重视,明确了此风不可长,要坚决予以遏制与打击。目前,全区已经制定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治理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通告》,拟定了《关于开展静海区农村宅基地建楼房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静海区农村自建楼房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对在建在售楼房行为也明确了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制定了《关于综合治理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通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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