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岳**   提问时间:2017-09-14
 标题:保护环境,美丽乡村,空气不污染
内容:

独流镇义和街太平街南延长线正在实施的平房改造,要通过《环保法》要求的环评吗?这符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吗?拆迁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原有的生活垃圾池也无法正常使用,怎么办?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7-09-20   是否超时:

尊敬的“岳**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独流镇政府回复,独流镇政府目前禁止任何形式的平房改造,太平街南延长线平房改造已责令停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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