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委区政府领导,您好!
本人是子牙镇大邀铺村村民,自幼生长在大邀铺村已有60余年。由于工作原因户口已迁出本村,但本人和爱人及老父亲一直居住在村里的房屋(房主姓名为本人)。2009年政府出台子牙镇大邀铺村搬迁相关政策,本人和爱人符合政府制定的搬迁选房政策规定(可在搬迁时选择90平米住房)。2016年大邀铺村开始实施整体搬迁,本人积极配合政府搬迁工作,完成了对现有房屋的测量评估并首批签订了房屋补偿协议,于2016年7月15日按政府政策要求将9万余元选房款交齐,等待统一摇号选房。2016年8月我接到通知说政府出台新政策,本人和爱人由于无本村户籍不具备选房资格。期间多次与子牙镇政府静海区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咨询沟通,问题始终未能解决。
2017月2月9日蔺雪峰区长召开区长办公会议并于2017年2月15日形成会议纪要原文如下:会议听取了区法制办关于子牙示范镇无户籍人员要求换房问题有关情况汇报。会议原则同意无户籍人员换房要求的处置意见。
2017年6月23日在北方网政民零距离平台上有和本人有类似情况的相关咨询回复,内容如下:要求子牙镇配合区法制办尽快出台政策妥善安置此类村民。
可时至今日我们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相关的政策也一直没有出台,我们交钱选房完全符合政府拆迁政策规定,为什么政策朝令夕改要重新制定。请领导百忙中能关注一下此项问题,尽快解决我们选房的诉求,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