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大黄庄村土生土长的人,上大学户口迁入学校,2009年毕业后因出去旅游一趟户口在9月9号以后才迁回大黄庄村,同年10月应征入伍户口迁至部队,此外户口未落到其他任何地方。然而子牙各村拆迁零八零九年登记分房时,我仍是在校大学生,当时登记有我的房。但现在大黄庄村启动搬迁却说我是2009年9月9日以后上户口,说我新增人口,要花钱买房,我感觉不公平。我是土生土长大黄村人,不是新娶的媳妇,也不是新生儿童,我怎么就是新增人口?我2009年毕业户口迁回村里按新增人口对待,要花钱买房?而2010年毕业的户口迁回村里的都不算算增人口,正常分房,不用花钱买房!死去的人户口注销的都正常分房!我一个活生生的土生土长的大黄庄村人却成了新增人口?我不相信这就是国家政府出台的拆迁政策!请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的公平正义在哪里?请政府帮我找回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