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石**   提问时间:2017-07-18
 标题:静海子牙镇大黄庄村拆迁政策
内容:

我是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大黄庄村土生土长的人,上大学户口迁入学校,2009年毕业后因出去旅游一趟户口在9月9号以后才迁回大黄庄村,同年10月应征入伍户口迁至部队,此外户口未落到其他任何地方。然而子牙各村拆迁零八零九年登记分房时,我仍是在校大学生,当时登记有我的房。但现在大黄庄村启动搬迁却说我是2009年9月9日以后上户口,说我新增人口,要花钱买房,我感觉不公平。我是土生土长大黄村人,不是新娶的媳妇,也不是新生儿童,我怎么就是新增人口?我2009年毕业户口迁回村里按新增人口对待,要花钱买房?而2010年毕业的户口迁回村里的都不算算增人口,正常分房,不用花钱买房!死去的人户口注销的都正常分房!我一个活生生的土生土长的大黄庄村人却成了新增人口?我不相信这就是国家政府出台的拆迁政策!请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的公平正义在哪里?请政府帮我找回公平正义。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7-07-2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石**”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子牙镇政府回复,子牙示范镇享受宅基地换房人员资格的认定严格按照《子牙示范小城镇宅基地置换办法》中规定的时间,条款执行认定程序,您因个人原因造成户口迁回日期晚于政策规定日期。如您发现在本村还迁安置工作进行中存在未按规定时间合适的现象,请及时向子牙示范镇工作办公室进行举报,有工作人员进行核实。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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