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贾**   提问时间:2017-06-23
 标题:关于静海区乡镇人员户籍迁移问题
内容:

静海区相关负责人:

您好!我和丈夫二人在静海西城(欣苑小区)买了一处二手房,房产证为夫妻二人,并打算将孩子和她父亲的户籍迁入西城派出所,但是在办理户籍迁移时,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因为我们的原户籍地是乡镇,所以必须申请全家一起迁入,不能只迁孩子和她父亲的,但是我向在静海其他城区迁移户口的人咨询,却不需要全家迁入,我想问一下为什么同属静海城区会有不同的户籍迁移政策,西城派出所要求的必须全家一起迁入依据的又是什么级别的什么文件,是否经过有权部门的批准并向社会公示了呢?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7-06-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贾**”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公安分局回复,人口办对该问题进行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群众:1、向其讲明目前进城户口政策,就其之前存在的疑虑进行解释。2、询问其实际情况,反映人夫妻共有房产,目前夫妻户口不在一起,其丈夫户口在沿庄镇,反映人与其子女户口在子牙镇。要求其丈夫已孩子户口移入进城,反映人仍保留子牙镇户口。3、向其讲明申报要件,同时沟通西城派出所做好此类户口受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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