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母亲原本大邀铺人口,出嫁后户口迁出,期间因种种原因,回大邀铺居住近30年,但户口未签回。在大邀铺有自己的住房,本来可在此一直终老,因搬迁而致现在无家可归,村里原有房屋因拆迁已无法居住,现在子牙新城租房住,老人已经70多岁的高龄,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压全有,村里有些这样的情况,都在找政府至今未果,老人家也没有经历和体力来折腾。请问政府,搬迁本事利国利民的好事,为什么要造成这样的情况?什么时候能够老人安排好住所?难道非要让事态扩大化吗?我们没有无理的要求,只求享受我们应有的待遇?希望政府能考虑民众的疾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