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张**   提问时间:2017-06-12
 标题:拆除团泊湖庭院静湖院31号业主在房顶违法建设
内容:

致尊敬的静海区政府领导:

团泊湖庭院静湖院31号业主在房顶违法建设钢结构及木墙。该高空违建严重影响小区整体美观、邻居生活私密性及造成通行安全隐患(详见照片)。 2017年5月19日团泊新城委综合执法同志现场阻止静湖院31号业主违法建设(详见照片)。但31号业主公然无视政府的劝阻仍然增加违法建设(详见照片)。为此,我们强烈要求政府尽快拆除此违建。

再次感谢人民政府!

举报人:团泊湖庭院静湖院16号—3业主 张**

附件一:照片

附件二:举报进程明细

附件三:团泊新城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五年行动方案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7-06-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9日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团泊新城委回复,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团泊新城委高度重视,立即与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员一道到现场查看举报房屋建设情况,并与该房屋业主进行了面谈,要求其尽快拆除。但该业主坚持认为,其房顶建设合规合法,自己不会拆除。团泊新城委研究后,将此情况上报专业职能部门进行鉴定是否为违建,待鉴定后根据其情况,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相关部门已将此情况反馈给反映人,并告知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如若静湖院31号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可据相关事实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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