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17-05-16
 标题:不让燃煤做饭,还不给登记煤改燃。如何做饭、饿死我们吗?
内容:

近日静海区内贴有政府公告,说全城区禁燃区全面推行煤改燃,今后不再允许燃煤取暖或做饭。一律采用天然气。但是居委会说街道办开会时说只登记没有集体供暖的。显然与公告上讲的不一致。公告上已经受禁止燃煤做饭和取暖。又不给我们登记,这是何道理!还有开口费是免费的,我这些不登记的导师是不是要收费!如果收费,本是惠民工程,怎么同样的公民,怎么享有权益不一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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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7-05-23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回复:按照《静海区2017年城市家用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区此次“煤改燃”工程只覆盖我区禁燃区内未集中供热的居民,主要解决居民的冬季燃煤取暖清洁能源替代问题。

此次工程的具体补贴政策由天津市发改委统一制定,相关政策目前还未下发正式文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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