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孙**   提问时间:2017-03-29
 标题:静海县人民政府政办发【2014】29号文件在那可以看到
内容:

你好,我公司与政府签的协议中提到的29号文件,我在网站没有找到想了解具体的文件精神,请问在哪可以看到静海县人民政府政办发【2014】29号文件,可否发送到邮箱中,另退回的税款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免交所得税。多谢!

甲方: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人民政府

乙方:天津桑德贸易有限公司

为提升本地区经济总量,促进静海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静海县人民政府政办发【2014】29号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依法纳税经营。甲方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给予乙方以下优惠政策支持:

年纳税5000万元以上,平均月纳税400万元以上给予缴纳增值税的22%、企业所得税的30%、城市维护建设税的100%、印花税的100%的上述全部资金返还扶持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7-04-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孙**”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与您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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