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高**   提问时间:2017-03-07
 标题:取消非农业户口原大中专毕业生户口会村的待遇问题
内容:

我的儿子和女儿都是1998年因上学转成了非农业户口,村里随即收回了原承包地,毕业后没有固定工作,儿子在村里有住房一直生活在村里,女儿嫁到六堡村,他们共6口人都是非农业户口在镇派出所存档。20年来他们没有享受一分钱的非农业待遇,村里的一切福利也没有他们的,他们两个第一胎都是女孩生第二胎时按非农业罚款,20年来就因为他们上学转成非农业户口损失20万元。这样对他们来说太不公平了。犯了罪的人做几年法院出来后继续享受村里的一切待遇,上了几年学就失去了一切权利?如今取消了非农业户口,他们的户口回到村里能否享受原来的待遇。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7-03-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高**”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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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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