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17-02-20
 标题:液化气站胡作非为,存安全隐患
内容:

领导好:

在陈官屯镇陈官屯村东南角,有一个液化气站,消防设施单一、销售的液化气刺鼻,储气罐东侧的东厢房里有许多煤气罐销售,且漫天要价,烦请领导调查、处理:(1)所销售液化气是否得到质监部门的认可?有无达标签定文本?(2)煤气站距铁路的距离是否属安全距离?那个部门认可的?(3)消防设备是否得到公安、消防部门的认可?(4)所销售煤气罐价格是否由物价部门批准认可?(5)煤气罐销售有无工商部门销售许可?

谢谢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7-03-0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具体办理结果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7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陈官屯镇政府介绍,经查,天津市静海区陈官屯镇液化气站,1994年8月5日注册的营业执照,注册号是120223000023313.并持有静海区公安消防车队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2016年2月14日);还持有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委员会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该气站证照齐全。同时,操作及管理制度都有并上墙,液化气的价格批发每公斤5元,零售每公斤6元,不存在违规问题。如对价格有异议,可直接咨询区发改委,办公电话:6861213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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