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于2014年购买了静海区开发区碧城庭苑的房子,当时是准备结婚用的,当时售楼小姐给我们的承诺是年底交房,也就是2014年12月31日,我们是2015年结的婚,到现在已经三年了,售楼处对于交房时间一而再再而三的言而无信,随着2016年底天津房价大涨,已经很难在有其他的购房选择了,即便是承诺的有违约金,但违约金没有任何标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如今承诺今年五一交房的日子在即,我们看不到一点动向,并且做了一些了解,此楼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甚至都未开始启动,这不禁让我们怀疑此开发商的动机~!这算是诈骗吗?因为周围房价大涨,我们的资金有限,很难再有其他的选择,这部分损失是否应该他们承担,对于一个买房买了三年还没有交房的业主来说我们有权知道具体实际的交房日日期,或者现在阶段状况,好做其他打算。
请政府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
诉求:碧城庭院真实具体的交房日期或现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