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17-02-14
 标题:拦路收费
内容:

《公路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公路收费站的设置,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其中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通过封堵非收费公路或者在非收费公路上设卡收费等方式,强迫车辆通行收费公路。

然而,我在2017年2月11日从北京前往静海县双塘镇西双塘村的兴龙温泉游览时,从G104转向京西路时,有西双塘村民设卡强行收取10元停车费,说是村里办庙会的停车费,而当我索要发票时,收费人只能提供了一个只盖有西双塘村工会章的写着“灯会票”的纸条,并没有任何发票提供。我表示我不是去看灯会,但收费人强行拦截车辆,表示不交费就不要走这条路。

为此,我拨打110报警,之后并未有民警到现场,只有双塘镇派出所一名陈姓警官电话回复“这个是村里面的行为,不归他们管。”我多次追问该行为是否在公安局有备案,陈警官并没有明确回答。

试问:该行为是否违法?如果不违法,为什么说是停车费却给了一张灯会票?为什么没有正式收费票据?该收费是否纳入上一级政府监管?最后是不是进了个人腰包?

盼复!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7-03-02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具体办理结果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0日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双塘镇政府介绍,1、西双塘村是国家批准的国家三A风景区;2、很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我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有关工作配套文件的通知》其中大型社会活动期间停车收费标准的规定,并经西双塘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收费10元/次。因为西双塘村文化活动始终没有收过一分钱,导致近两年车辆的猛增,收费的目的也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根据收费车辆,控制一下人流、车流量,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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