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媳妇是子牙小城镇搬家村之一,该村现在正处于搬迁中,我08年结婚,09年8月生的一胎,11年生的二胎,两个孩子户口均上在该村,现在该村分的各项钱款,该村村委会就不分给我两个孩子,请问领导他们这么做合法吗?
尊敬的“尚*”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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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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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