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民政局救助站门口车辆占便道经营问题,多次反映,静海区政府一直敷衍,最后回复说是下达改正通知,试问,下达改正通知就可以继续在那里经营,综合执法就可以不管理了吗,有通知书的期限,就可以在没到期之前随便经营吗,而且即使到期了,继续经营也只是罚款,我想问,罚款是解决问题了吗,不还是在占道么,诺大的一个静海区,连个小小的占道经营都不管,请问要他们这些人民公仆有什么意义呢。望速速解决,即使是公职人员的三产,只要它不是合法的,就请不要官官相护。下面是区政府的回复,说是有关部门与我联系,我反映了近两个月,无数次,都有录音,没有任何一个部门,任何一个人联系我,这就是他们的态度,静海区真的无法无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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