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崔*   提问时间:2017-01-09
 标题:独流镇同福嘉园产权证问题
内容:

您好:我家最近收到同福嘉园提供的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的发证机关为:“平房改造委员会”,就这么几个字,没有说明到底是哪个部门签发的,请问“平房改造委员会”是政府部门吗,请问这样的产权证是否有效?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7-01-26   是否超时:

尊敬的“崔*”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具体办理结果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3日



尊敬的“崔*”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与您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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