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17-01-03
 标题:子牙大黄庄的土地收益钱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想咨询一下 现在大黄庄再分土地收益钱 为什么有大黄庄户口的出嫁女的孩子 为什么没有资格分这土地收益钱?找大队 大队的人答复是外甥男女 离婚的女方都没有钱 。但是非农业有钱?答复是2017年一月一号实施的非农业和农业户口都是天津居民户口,享受和农业户口一样的待遇。那么问题来了 ,既然是和农业户口一样那为什么只分给农业户口的%?不等于还是和农业户口不一样吗?既然非农业享受这种待遇,同样都有大黄庄的户口的外甥男女也应该享受,况且我们村2009年那次卖地分钱为什么就有外甥男女的钱?并且连死人都可以分钱,怎么现在就不可以了呢?要么都有要么都没有,毛主席他老人家都说生男生女都一样!怎么男孩结婚生的孩子可以享受这种待遇而女孩结婚生的孩子就不可以了呢?这就是一种歧视!找到镇政府他们让我们找村支部,村支部还坚持他们的方案,现在我们也不知道找谁,希望政府能够帮助我们,谢谢了!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7-01-09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具体办理结果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9日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获悉。据子牙镇政府介绍,经向大黄庄村村委了解情况,土地收益款分配办法是通过村两委研究。村民代表投票表决的,并在村里进行公示7天。本人如果有情况可以向村委会提出,由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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