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张**   提问时间:2016-12-11
 标题:王口镇瑞海嘉园小区供暖不热
内容:

我是静海区王口镇瑞海嘉园小区业主,该小区属于大产权小区,当时购房合同上写着是集体供暖,然而最近几年,供暖温度一直不达标,只有14度或15度,今年我们又交了供暖费,而且一直是30元一平米,但仍旧温度不达标,让供热站测温后也说不达标,最近供热站又说有解决方案,他们和开发商协商要更换室内供热设备,不过要业主自己花钱,这种结果我们是不能接受的,当时我们装修入住时,就交了装修押金,说是不让动室内供热设备,说如果动了就扣装修押金,而现在供热温度达不到,又让我们出改造费,所以说我们业主是坚决不会出改造费用的,而且还要求达到法定温度,我们是交了供暖费的,我们有这个权利,请区政府相关部门为我们这些业主做主。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6-12-23   是否超时: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具体办理结果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9日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获悉。据王口镇政府介绍,供热公司把供热主干管重新安装,因业主室内管道细,年久老化失修,需业主更新暖气管道和暖气片,业主交的是供暖费,不包括改室内设施的费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3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