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具体办理结果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9日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获悉。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按照津人社办发【2016】176号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的支付范围仅限我市一级医院、药店和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二级医院,静海区医院属于三级医院,在此医院就医只能享受住院、门诊特殊病的报销待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