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16-09-10
 标题:在耕田上建造房屋
内容:

现有良王庄乡陆家村公路旁耕田2亩。在上面建造房屋,曾向良王庄乡举报.不加理睬。希望各位领导,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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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6-09-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具体办理结果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1日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经良王庄乡政府调查核实,该宗地为良王庄乡李家楼村民孙建春所为,当事人称该建筑为天津市宏源丰谷物种植合作社、花卉展厅、办公用房。良王庄乡城建办会同区国土资源分局对其进行了查处,下达了限期拆除违建通知单,责令其拆除违建土地复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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