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翟*   提问时间:2016-08-22
 标题:子牙搬迁新增人口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子牙大邀铺的村民,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子牙搬迁新增人口的事情。我嫂早就嫁到本村了,迁户口是在2010.1.18.我们村第一次登记楼房是在2010.1.20以后登记的,登记时户口就在我们家户口本上了,登记人员就是不予登记,所以我们一家就在那时没有登记。

现在登楼就说是新增人口,让花45000买,他们说在2009.9.9号以后就是新增人口请问一下他们截止2009.9.9户口合理吗?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6-08-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翟*”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具体办理结果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9日



尊敬的“翟*”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子牙镇政府介绍,按照《关于对子牙示范小城镇宅基地换房置换办法享受参与宅基地换房人员资格的解释意见》规定,2009年9月9日前在户籍管理机关中有落实户口的享受宅基地换房,2009年9月9日后至2016年7月15日间落户的人员按照新增人口政策享受1000元/平米价格自愿购买45平米房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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