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张**   提问时间:2016-08-15
 标题:工伤鉴定完毕,老板不负责,劳动局声称只能等,现求助无门
内容:

本人张**于天津广旭源制衣有限公司工作,现公司位于天津市静海区陈官屯镇袁村,老板为津南人,本人于今年四月份发生工伤,由于该公司无营业执照,归劳动局稽查科负责,现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老板拒绝调节,在调解过程中,老板还让人恐吓受伤职工,威胁受害人,现在受伤职工不仅承受身体上的痛苦还要遭受心理上的痛苦,连家人都受到威胁,受伤职工多次找劳动局寻求解决办法,是否能进行劳动仲裁,都被否定,劳动局声称要半年后才上交法院,现在只能等,但现在受伤职工伤势还未痊愈,缺乏一定得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仍需要人照顾,还要赡养双方父母和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生活没有任何收入,老板也拒绝交涉,现在老板陆续将部分机器搬离工厂,恐怕是要停止生产,工厂一旦关闭,受伤职工更是无从找寻老板,工伤事件更加不能得到解决,望政府部门为人民做主,为受伤者伸张正义。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6-08-25   是否超时: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具体办理结果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2日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获悉。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2016年初张福广和爱人王淑芬在陈官屯镇袁村开办服装加工厂,张福广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雇佣并造成张**2016年4月12日工作中右手受伤,经静海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2016年8月18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张福广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本人签收。责令被行政处理人张福广接到行政处理决定书十日内支付张**伤残赔偿金59328元。此案已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逾期不支付,按照法律规定,六个月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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