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季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由政府统一为农村老百姓更换环保型的冬季取暖炉,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但是在各乡镇执行的过程中并没有达到政府的预期,通知的是每户按户口簿每户根据实际面积安装,80的为标准型号,标准及标准以下规格的不收费,标准规格以上的收费。但是在实际安装过程中我们村出现了非农业户口不予以安装,农业户口可以享受,但是实际经过了解有的一户人家一个户口簿领了多个取暖炉,同一个双塘镇各村的执行标准也不一样,多数村只要是有户口簿有房子就给安装了,但唯独我们村非农业的就不予以安装,经过多次与村委会沟通,村委会表示该工作由双塘镇农委负责,我们又找到双塘镇农委,双塘镇农委说是静海区农委在负责,我们又找到静海区农委,得到的答复是“我们需要开会研究”到现在进8个月了,没有任何的结论,所以我想问下咱们关于该项民生工作市里面是怎样要求的,是否有部门在监管,为什么能有的一户领多个然后自行出售的,有得却不给安装,非农业户口也是居住在村里,冬天也要取暖!(我如果不住在村里,我不会为了一个取暖炉而给您写信,我就想弄清楚这个事情到底有没有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