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10-07-19
 标题:关于创业无息贷款的问题
内容:

我在市里学习创业培训,现在已经有了毕业证,贷款的手续也有了,我在去静海劳动局盖章,去担保中心办理贷款,可是劳动局不给盖章,我问了创业中心和担保中心,静海劳动局盖章只是证明一下,我是静海的人,审核和放款就不是劳动局事,不知道为什么不给我盖,还说我盖了也办不下来而且态度非常不好,我是安照国家的优惠政策正规的去办贷款,我的手续资料都是创业中心和担保中心给我的,我安他们的要求去做,都可以的,而且劳动局的要求和担保中心的不太一样,我想自己去办里,但静海劳动局的要求我感觉是在刁难人,希望县领导帮助或解释一下此事,谢谢!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0-10-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26日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按政策规定,办理小额贷款业务所在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都要履行审核手续。经调查了解,您办理手续时,没有提供所需的担保人收入证明、担保人的身份证件、贷款本人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和培训证件等,因此,无法审核。请您携带所需的证明和资料,到县人力社保局重新办理审核手续。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县政府已责成县人力社保局继续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如有相关问题可直接与县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28942588。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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