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张**   提问时间:2016-06-19
 标题:工伤纠纷未得到相关部门解决
内容:

本人于天津广旭源制衣有限公司工作,现公司位于天津市静海区陈官屯镇袁村,本人于今年4月份发生工伤,发生工伤后再医院一切手续由公司老板一手操办,后患者发现在医院未用患者本人姓名,现要进行工伤鉴定,老板不出具任何依旧证明,患者至今不具有劳动能力,在静海劳动局,因该公司不具有当地营业执照被拒绝受理。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6-06-24   是否超时: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张**本人于2015年10月到“天津广旭源制衣有限公司”工作,2016年4月在工作中致中指受伤。张**曾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咨询,但不能提供该企业在静海区的登记注册信息,因此,工作人员向其答复,工商部门的登记注册信息是工伤认定过程中受理和送达的必要条件,若企业未经登记注册即招用工人进行生产经营,属非法用工,应到劳动保障监察科进行举报投诉。张**已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立案核实,该案正在处理中。

经调查,天津广旭源制衣有限公司注册在我市津南区,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完善工伤认定管辖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44号文件规定,调整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管辖,将现行的由用人单位坐落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管辖调整为由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管辖。因此,若张**确实为天津广旭源制衣有限公司的职工,应在一年内到津南区人力社保部门申请认定工伤。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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