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章*   提问时间:2016-06-06
 标题:关于范庄子福运小区大产权住宅房
内容:

我是范庄子村民,在福运小区买的大产权房,在此工程中施工方私自滥用没有名称的混凝土商家,我担心我所买楼的质量,花尽半生积蓄购买一个质量不合格的楼。望领导们关注一下。谢谢

[附件1]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6-06-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章*”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具体办理结果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4日



尊敬的“章*”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经区建委调查,建设单位提供了包括施工、监理在内的三方签字确认的混凝土使用情况说明,该工程中未使用过无名称的混凝土商家生产的混凝土,并附有相关材料。为便于管理,区建委要求施工方使用我区范围内有资质搅拌站生产的混凝土,对工程质量会持续关注,要求在混凝土达到龄期后,要进行实体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主体验收。多次与章*网友联系,均处于关机状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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