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静海区大邱庄镇的普通居民,当地电力部门在未经户主允许且户主不在家的情况下,私闯民宅进行野蛮施工,后院的很多块地砖被刨开,废土到处都是,施工后并未做任何的恢复原状工作。我发现后,拨打了电力投诉电话,当地电力部门很快进行了恢复原状的 承诺和道歉。作为一名老百姓,我觉得电力部门也不容易,就爽快地接受了电力部门的承诺和道歉。但是一星期后,我发现后院是有恢复的迹象,但是地砖破损的很严重,还是有很多废土四处都是,离恢复原状的承诺差很多很多。于是,我再次拨打了电力投诉电话,但是截至今日(已过一周)无人和我联系。
我想通过这个平台,问一下职能主管部门,谁给电力部门那么大的权力能够私闯民宅?那么多户人家,为什么偏在我家做施工?未能恢复原状,我受到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
希望尽快给我答复,我保留因私闯民宅而报警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