禧顺佳园部分1楼外公共草坪被私改菜地,另外有违规搭建彩棚等行为,通过查询资料,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业主自己维权成本高,力不从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规定,小区内花坛、花园等绿化地,均属全体业主所有,每个业主都有使用的权利,任何人若将公共空间据为己有,就是对其他业主权利的一种侵犯。
目前,这样的现象在静海各小区普遍存在,请政府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民权利。
谢谢。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静海镇执法大队已对该情况下达法律条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