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静海区绿化提高很多,绿化都外包给了承包商,这些人再雇佣农村的年纪较大的农民做这些浇水和刨地的工作,这确实解决了好多人的就业,解决很多没有工作的人的工作问题,我想问一下,这些农民应当算是灵活就业的劳动者,怎样给工钱是合适的呢?一天下来少说8小时,多则10小时,60-70块钱合理么,区领导给下发的预算是多少,到我们这些老百姓手里的就应该是这些么?请让每个从事普通劳动的劳动者都能有个合理的收入,这是国家的一份仁心,也能让每个人感觉到暖心!
尊敬的“苏**”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经市容园林委了解,施工队雇用的劳务人员工作时间为8小时,薪酬根据工种的技术含量划分,且在用工时已提前讲好,双方认可后才达成劳务关系,采取的为日结算工资,双方认为不合理,可以互相解除劳务关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