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16-01-28
 标题:无稳定工作或稳定收入大学生(原农业户口的)重新归属原村经济体分到土地。
内容:

本人2001年8月份在天津电子信息技术职业技术学院上的大专,2002年6月份学校给就地转非农业户口,同时村里也把地收回去了。。毕业后直到现在没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户口和住房都在村里,无法融入城市里。想回府君庙村(世代种菜为生)种菜种地。但村里以不是农业户口为由,不给分地。现在很无助,很苦恼。在静海区像我这样的人为数不少。长此下去,我们这个群体人必然会成为影响社会安定因素之一。就目前而言,重回原村经济体,分到土地,能够种地种菜。是解决我们目前状况地最有效的方法。希望区政府领导关注我们这个群体并能妥善安置我们这个群体。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6-02-04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具体办理结果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日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获悉。经调查,反映人已转非农业户口且土地已收回。村内土地是本村农业人口的,如您打算继续种地种菜,可联系本村或他村承包土地流转进行种菜生产。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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