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尊敬的区领导:
我是一位住在南纬一路的普通公民,因2012年被拆迁至今,有几个问题一直存在疑问,想凭借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问您以下几个问题:
1)南纬一路至二路拆迁是否是政府拆迁?
2)拆迁安置费或临时补贴为何只有1年,并且按静海县当地普通租房均价完全不能满足余下的租房租金支付,从2012年拆迁后一年开始,到2015年的租房租金均由自己支付。不只是我一个人,在这区域附近的所有人都是如此,请问政府,如果是政府拆迁的话为何这么不近人心,如果是某开发商打着政府的幌子开发,为何能如此嚣张。
3)静海县对于拆迁有何法律法规,目前的开发商对拆迁户的赔偿等一系列措施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法现象,为什么拆迁户的拆迁安置协议迟迟拿不到?
4)希望政府对此事能有所了解,不能让黑恶势力欺凌霸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