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郭**   提问时间:2016-01-08
 标题:燃气公司不作为,耽误工期,故意拖延时间
内容:

我是团泊新城逸湖岸的二期业主,燃气开通申请11月份就已提交,目前还未来人开通,比我晚的的业主都通过私人关系开通了,为何办个事这么难!这是该有的效率吗,太失望。希望相关部门切实为民着想,不要养着闲人,说人话都不办人事!我很生气!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6-01-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郭**”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天汇燃气介绍,您家中未购买燃气灶具,不具备通气点燃条件,无法试火。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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