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15-11-14
 标题:我因受了工伤,右手腕骨折,厂里要开除我
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您好!

我因工作右手在设备上卷了一下,造成右手腕骨折,现打了石膏,生活基本无法自理,现家里的母亲,妻儿知道后很担心,我昨天找公司老板说想回家;公司老板说我手没掉,是小伤,又说我违反了操作规程(进公司以来一直没有听说有,现场也没有什么操作规程)还要罚款没钱给…我一个人在天津,现在又受了伤,我不知道我这样在公司老板口中的小事,是否能得到您的帮助,我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能求助您了,老板说他关系硬,要我和他打官司,还要我搬出公司宿舍,说看我精神萎靡,怕我在他宿舍里上吊自杀…我一个人在这边,右手疼痛又打着石膏,生活外出都不方便,(打了石膏后穿衣服困难,上衣除了内衣只能披件外套)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求求您!帮帮我!求求您了…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5-11-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具体办理结果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0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通过电话联系反映人,详细了解了受伤的基本情况。并告知反映人在受到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可由其本人或其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在规定的法律期限内做出认定或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30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