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曹*   提问时间:2015-09-28
 标题:关于静海县医院洗衣班的投诉和建议
内容:

您好!

静海县医院洗衣房工作时间早七点半到十二点,下午两点半到五点半,两周休一天,节假日不休息。《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我的母亲在那里上班,听说她中秋节不休息、十一不休息,甚至过年还不休息的时候,我很心疼。不知道是用人单位缺人的缘故,还是我所知道的不是全部。希望每周能多让大妈们休息一天,她们年纪也都不小,家里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需要等她们处理很多事情。我提建议的事情我母亲并不知情,请不要追究。医生节假日不休息因为有患者,洗衣房节假日不休息我不能理解。而且据我所知,医生节假日也不是都上班的吧。

我多次联系静海县医院,电话打了也是六七遍,部门也是换了三四个,都说不归他们管,也解决不了,最后还以临时工身份搪塞我。出于无奈,才采用这种该方式。我只是说出了一个女儿的请求,多有得罪,见谅。最后,希望有关部门作出调整,予以采纳,我会持续关注。谢谢!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5-10-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曹*”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具体办理结果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0日



尊敬的“曹*”网友:
您好!
经了解,县医院洗衣房上班时间为上午7:30-12:00,下午14:30-17:30,另外还有一种弹性工作时间为,7:30上班,根据科室工作量,工作完成即下班。实际综合计算,每位工作人员每月休息时间在3天左右。因医院特殊工作性质,静海县医院为无假日医院,洗衣房虽为后勤科室,为满足临床需求,保证患者床单洁净,病号服及时更换等需求,洗衣房工作人员同临床科室一样也得倒休,故节假日也同临床科室一样上班,医院发给相应加班费用。

今后,县医院护理部将针对洗衣房实际工作情况,派相关人员去洗衣房跟班调研,重新调整工作安排和班次,合理安排人力,在保障工作质量的同时,保障洗衣房工作人员每月每人最少4天休息时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0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