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静海县医院洗衣房工作时间早七点半到十二点,下午两点半到五点半,两周休一天,节假日不休息。《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我的母亲在那里上班,听说她中秋节不休息、十一不休息,甚至过年还不休息的时候,我很心疼。不知道是用人单位缺人的缘故,还是我所知道的不是全部。希望每周能多让大妈们休息一天,她们年纪也都不小,家里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需要等她们处理很多事情。我提建议的事情我母亲并不知情,请不要追究。医生节假日不休息因为有患者,洗衣房节假日不休息我不能理解。而且据我所知,医生节假日也不是都上班的吧。
我多次联系静海县医院,电话打了也是六七遍,部门也是换了三四个,都说不归他们管,也解决不了,最后还以临时工身份搪塞我。出于无奈,才采用这种该方式。我只是说出了一个女儿的请求,多有得罪,见谅。最后,希望有关部门作出调整,予以采纳,我会持续关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