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今年在工地里打工,由于长时间高强度的劳动,患上了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现在已经没有办法干体力活了,但是由于一开始老板没给签正式的用工合同,也没有办保险什么的,老板就说我们只是临时工,不认帐,不承担任何医药费。我本来家里就经济困难,现在没有办法劳动,失去了经济来源,为了治腰椎病还欠了很多债,我该怎么办才好。那老板说他后台硬,认识很多当官的,要是我敢去告,就会报复我,所以我不敢留我的真实身份证和手机号码,请领导直接邮箱3099412217@qq.com告诉我该怎么做,该怎么维权。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具体办理结果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30日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规定,务工人员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应双方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鉴于你与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可以先到单位,要求补签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如单位不同意办理,可以向静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投诉。监察科电话:2894206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