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张*   提问时间:2015-08-05
 标题:我所求助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内容:

尊敬的县长,因上次我所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所以我再次向您求助,以下是我之前向您反映的问题

管铺头当年因土地开发在分发土地补偿款时,我没有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我在我们村土生土长。并且户口一直是农业户口且从未动过。本来当时村委已经说有我的补偿款,但分管我们村的薛乡却以我是教师为由,扣下了我的补偿费。我们村部分非农业人口,部分公职人员甚至和我同样身为老师且户口为非农业的都分得补偿款,当我问及这些时,他的态度十分粗暴,甚至威胁恐吓,就是不给。

经上次反映,只是有人和我通了一次电话,就没有下文了,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了。我一直在等待合理的说法和解决的办法,但杳无音信,我只能去乡政府询问,但给我的只是官方的搪塞而已。因此我再次恳求您的帮助,希望得到公平共正的对待和应有的权利!!!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5-08-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具体办理结果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1日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
已责成管铺头村两委进行调查核实。依据《杨成庄乡管铺头村新城开发征地综合补偿款分配方案》,根据调查结果,做相应处理:1、如张*同志在管铺头村开发户口截止时间,未被国家行政、事业单位正式招录、聘用,被确认为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享受征地综合补偿款;

2、如在户口截止时间属被国家行政、事业单位正式招录、聘用人员或曾在国家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离岗人员,则不享受征地综合补偿款的分配。

请张*同志配合,向该村两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就张*同志反映分配中存在部分公职人员和老师享受到补偿款问题,请张*同志向管铺头村两委或乡政府提供检举材料,便于开展调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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