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镇春园里8号楼五楼的部分水泥外墙已经与墙体脱离,部分坠落,仍有大块水泥外墙欲坠,构成了居民生命安全危险。小区没有物业管理,自5月15日与12345电话热线联系后,有部门来楼下粘贴了纸条提示注意危险,时至今日仍然没有任何行动。请领导百忙之中解决群众的生命危协。
尊敬的“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具体办理结果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6日
尊敬的“于**”网友: 您好!您反映水泥外墙脱落问题,由于外墙属于共用部位,根据《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规定,做为产权人和使用人应共同出资维护,排除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