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于**   提问时间:2015-06-17
 标题:五楼外墙水泥块脱落欲坠,危害居民生命安全
内容:

静海镇春园里8号楼五楼的部分水泥外墙已经与墙体脱离,部分坠落,仍有大块水泥外墙欲坠,构成了居民生命安全危险。小区没有物业管理,自5月15日与12345电话热线联系后,有部门来楼下粘贴了纸条提示注意危险,时至今日仍然没有任何行动。请领导百忙之中解决群众的生命危协。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5-07-03   是否超时:

尊敬的“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具体办理结果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6日



尊敬的“于**”网友:
您好!
您反映水泥外墙脱落问题,由于外墙属于共用部位,根据《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规定,做为产权人和使用人应共同出资维护,排除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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